论《民法典》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Journal: Economics DOI: 10.12238/ej.v4i2.656

杨宇凌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Abstract

自互联网诞生至今,人们的信息交互越来越方便,传播各种信息的途径也方便了起来。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契机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民法典》的出台却相对于较晚。其中,民法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一直以来都是立法的热点问题。个人信息是民法构成的基础,个人信息发散成庞大的民法关系网络,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论从个体价值方面,还是从整体的社会价值、法律价值层次来看,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对于私法的完善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Keywords

个人信息;保护;民法

References

[1] 李磊.网络服务提供商泄露个人信息侵权责任问题研究[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9,26(05):62-72.
[2] 梅夏英.《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信息[N].学习时报,2020-09-23(002).
[3] 人格权编—加强保护人格尊严[N].国家电报网,2020-07-03(012)
[4] 王洪亮.《民法典》与信息社会——以个人信息为例[J].政法论丛,2020,(04):3-14.
[5] 郑维炜.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法理基础与保护路径[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26(06):12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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