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中合作生产的内涵及影响因素

Journ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rotection DOI: 10.12238/eep.v5i6.1669

王怀江

和田水文勘测局

Abstract

在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合作生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生态环境治理跨越了行政边界,需要政府与公众共同参与。基于剖析生态环境治理与合作生产理论的概念可归纳出生态环境治理中合作生产的内涵:政府与公众需携手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实现结果绩效与过程绩效的最大化。同时,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合作生产也深受政府、公众、政民互动的影响。在未来,还需继续关注生态环境治理中合作生产的绩效实证测量、影响因素界定、长效治理机制的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其次探讨了生态环境治理中合作生产的内涵,最后就生态环境治理中合作生产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Keywords

合作生产;生态环境治理;政府与公众

References

[1] 王学军.价值共创:公共服务合作生产的新趋势[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20,21(1):23-32.
[2] 王学军,牟田.合作生产绩效及其影响因素:以政府和公众合作为视角[J].行政论坛,2021,28(2):116-125.
[3] 胡荣荣.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探析———以环境决策为例[J].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2021,31(4):91-94.
[4] 梁甜甜.多元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和企业的主体定位及其功能———以利益均衡为视角[J].当代法学,2018,32(5):89-98.
[5] 龚勤林,李源,张锴.公众环境诉求是否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54(4):546-554+586.
[6] 张红杰,徐祥民,凌欣.政府环境责任论纲[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0(3):20-25+158.

Copyright © 2022 王怀江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